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主要场所。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校”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卫生制度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学实验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室内整洁、规范。
2.实验室内要做到门窗四壁、天棚、悬挂物无灰尘、无蛛网,地面洁净,无痰迹,纸屑及杂物,室内无蝇鼠。
3.实验室内桌凳、柜、架、实验设备摆放整齐、洁净,墙壁不悬挂杂物。
4.每次实验后要及时清扫,整理物品,保持整洁,每周要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清扫,实验室(中心)主任进行检查。
5.实验室的卫生工作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特殊室、间应根据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及检查制度。
二、实验室四防安全制度
1.实验室的四防安全要有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要严格执行四防安全制度。关键部位要设有灭火器材及必要消防设备,要有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及防破坏工作。
2.不得随意改动电路、乱接电源、大型仪器设备一律使用专用线,做到人在通电,人离断电。
3.加强对易燃、易爆、助燃气瓶、高压容器等特殊物品保管和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防护措施保证人身和物品的安全。
4.易燃、易爆、助燃气瓶及高压容器等特殊物品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分开放置。要离明火、高温加热设备l0米以外放置,注意存放安全。
5.每周对易燃、易爆、助燃气瓶、高压容器等特殊物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防止化学反应、气体泄漏引起火灾、爆炸。
6.做好剧毒、麻醉药品(试剂)的监领、监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有毒物品的废液残渣按学校规定处理。
7.加强对实验用菌种的使用和管理。应有二人分别掌管,使用后进行灭活处理,防止扩散。
8.动物实验结束后,领用人应及时将活体动物或动物尸体如数返回动物室统一处理,严禁中途丢失。
9.下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发现隐患应立即报告或及时处理。
10.各实验室应根据本室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责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易燃、易爆、毒、麻等特殊物品的管理及四防安全检查工作。
1.各院、系、部、处室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成立安全检查组,(组长应由教学副主任担任),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前各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2.实验室的安全四防工作由实验室(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每周要对危险品及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各分室人员,应每日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3.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4.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校区的《实验教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实验教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等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管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账、物核对,严禁危险品丢失和流失。
5.保卫处、教务处应每学期对各单位的危险品及四防安全情况进行二次联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各学院(系、部)、实验中心及实验室通报。